教育部:坚决防止由家长或其他人代劳等参赛造假行为

2020-07-20 17:42:57 来源:人民网
人民网北京7月20日电(孙竞)为规范个别竞赛在组织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,日前,教育部办公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坚持素质教育导向,切实维护教育公平,进一步规范竞赛管理工作。

《通知》要求,各竞赛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全面开展一次自查,对以往获奖项目的真实性、独创性进行复核。要坚决避免参赛项目明显不符合学生认知能力现象的发生,坚决防止由家长或其他人代劳等参赛造假行为。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必须坚持公益性,做到“零收费”。

《通知》明确,任何竞赛奖项均不作为基础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加分依据。各地要继续严格落实义务教育(幼升小、小升初)免试就近入学政策,不得将任何竞赛奖项作为升学依据。要继续对本地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(中考)加分项目进行清理和规范,严禁将各类竞赛获奖情况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(中考)加分依据。

《通知》强调,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审核通过的竞赛的管理,严肃查处竞赛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,情节严重或者经警告、提醒仍不改正的,将从竞赛名单中移除,并不再受理举办单位举办竞赛的申请。各省(区、市)要加强对在省域内落地的全国性竞赛的管理,同时加强对省级竞赛的管理。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坚决禁止违背学术诚信要求的行为。要加强对竞赛管理政策的宣传,让中小学师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掌握全国和本省份竞赛名单,引导中小学师生和家长主动抵制名单外的违规竞赛活动,发现线索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,共同维护良好秩序。

分享到: 0

百网联盟版权与免责声明

①凡本网注明“稿件来源:百网联盟”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,版权均属于百网联盟所有,任何媒体、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、链接、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。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、网站,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“稿件来源:百网联盟”,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
② 本网未注明“稿件来源:百网联盟”的文/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,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“稿件来源”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如擅自篡改,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。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,请及时与我们联系。

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作者与百网联盟联系。

※ 联系邮箱:tousu-jubao@qq.com

关于我们 |  版权声明 |  联系我们 |  网站地图 |  广告服务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