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通知》指出,迅速将长江流域退捕渔民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免费培训范围,按照“应培尽培,应补尽补”的原则和退捕渔民的培训需求,至少提供1次职业技能培训,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。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给予生活费补贴(含交通费)。
《通知》强调,要分类施策开展技能培训,推荐退捕渔民参加急需紧缺职业就业技能培训,提高其转移就业能力。对技能比较单一的大龄渔民,开展水产养殖、水产品加工等实用技能培训,或推荐参加家政、养老、保安等职业技能培训;对中青年退捕渔民,围绕电商、汽修、电工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。充分发挥新职业新业态吸纳就业的作用,面向退捕渔民开展直播销售员、网约配送员、快递员等职业技能培训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人社部门要积极做好培训组织管理,及时跟踪培训进展,为退捕渔民提供培训报名、培训组织、培训补贴发放等全流程便捷高效培训服务。要做好调度宣传工作,重点宣传退捕渔民培训的政策措施,引导帮助渔民实现技能就业创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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